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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长打个招呼,煤老板送上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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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晋中市委组织部原部长郭忠实的受贿行为。

公开简历显示,郭忠实生于1955年5月,山西省山阴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山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仕途履历从未离开过山西,1997年至2006年间,历任阳泉市市长助理,阳泉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阳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至2011年间,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之后调任山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2014年8月,山西省纪委通报:郭忠实在担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郭忠实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此前也有媒体披露,郭忠实涉嫌“买官卖官”,当地一名刘姓女干部获得了提拔为正县级的推荐,“为让此事成行,刘拿了一个装有三万美金的信封,在郭忠实办公室送给了郭。”

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郭忠实不仅“买官卖官”,还为煤老板“服务”。起诉书呈现了他利用职权为两位老板提供“服务”的行为。

第一位老板是寿阳县裕民煤业有限公司控股人章某。

据起诉书,2009年,在晋中市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章某的寿阳县裕民煤业有限公司,被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因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煤矿较多,剩余补偿款未能及时分配到位。

为了能及早得到剩余补偿款,章某得知自己的朋友高某与时任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某是老乡,且张某与时任晋中市委组织部部长郭某某(即郭忠实)关系不错后,就通过高某找张某,想请郭忠实帮忙,给寿阳县政府的领导打招呼,并承诺分别给郭忠实200万元、寿阳县政府领导100万元、张某50万元好处费。

张某遂告诉郭忠实,煤矿老板答应给郭200万元好处费。过了几天,郭忠实打电话告诉张某,已经跟相关负责人说了此事,并告知了这名负责人的电话号码。经过这名负责人等人的协调,章某陆续拿到了补偿款,其中,寿阳县煤管局从隐患排查款中垫付了1000万元。


2009年下半年,章某交给高某100万元。之后,张某和高某在山西高速路晋中北口,将这100万元给了郭忠实。

第二位老板是阳泉同成建筑公司法人商某。

2009年4月,商某想在晋中市昔阳县西沟村,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将西沟村搬迁后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但一直未能办成。商某找到张某,也想通过张托郭忠实帮忙,给昔阳县领导说情,让其能在昔阳县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

之后,商某跟张某二人两次到晋中市找郭忠实,并商谈露天煤矿开办后产生利润可以分红。郭忠实说事情不太好办。通过郭忠实,商某跟张某认识了昔阳县一位县领导,在该名县领导帮忙批办露天煤资源期间,张某向商某提出给郭忠实100万元的好处费,商某答应。他从银行取出现金100万元,跟张某也来到了山西高速路晋中北口,送给郭忠实100万元。


不过,张某告诉郭忠实,这100万元是寿阳煤矿老板(即章某)给的剩余未兑现的好处费。由于规划等原因,商某也没有在郭忠实的帮助下,在昔阳县非法采掘露天煤资源。2014年11月,商某主动投案,交代了其行贿郭忠实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前文提到的章某、高某、张某、商某,均因涉嫌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落马贪官多,组织部、纪委都有成就感

4月8日,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新媒体一篇题为《广州国资委女主任落马 1年试用期刚满就被查》的文章报道,广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雅娟近日落马。值得关注的是,孙任职刚满一年。去年3月31发布任免通知显示,她被任命为市国资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也就是说,孙雅娟刚过试用期,就被查处了。

任职时间看,孙雅娟在这个岗位上已经不算短了。一方面,中国官员的职务严格来讲就是“一张纸”,只是办公信息化之后,连“一张纸”也省下来了。那么,组织上让你去哪,你就得去哪,个人服从组织嘛。组织是站在更高的位置看问题,从大局考虑问题,还能有错?即使在省部级高级干部任命上,恐怕也很难看到“满届”换岗,甚至有不少官员履新几个月就又再“履行”了。

另一方面,如今反腐力度大,群众监督有力,当官风险越来越大,很多官员提拔后连“宝座”还没有坐热,就被纪委“双规”了。比如去年辽宁省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周被查时,媒体在报道中就特别强调他“刚当选11天”,以突出姜周再次刷新“‘短命’市长”的任职时间记录。而此前被长期热议的“‘短命’市长”,系5年前被查,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漯河市市长吕清海,他被“双规”之日距其当选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仅42天。而同为河南,还曾出现过“1日书记”,即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头天河南省委组织部考察,拟任命其担任开封市委书记,次日河南省纪委却将其“双规”。我不知道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纪委是不是在唱“双簧”?

些“短命官员”的出现,人们会奇怪当初为何非要提拔他们?据我了解,他们当初被提拔任用,都是符合组织程序的。

们知道,提拔一个像孙雅娟、姜周、吕清海、周以忠这样的处级、厅级干部,首先肯定是常委会、党委会、党组会讨论,然后就是民主推荐。组织部门提出推荐条件,只是这个条件有的近似于“萝卜招聘”,然后由某一个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推荐。以孙雅娟为例,很多网友都会发出质疑,一年前那么多“群众”为何都推荐孙雅娟?其实我也不明白。有一个案例就很有代表性,即周以忠被考察当天,在省委组织部考察“周以忠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的谈话和投票中,周以忠获得了全部的赞同票。

一个程序是初步确定人选,让一定范围内的人给他“点赞”,然后是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大问题,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就正式任命了,而需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还需要经过人大那一关,只是百分百会通过。

当然,也有一些倒霉的官员在公示阶段惨遭淘汰,甚至因为公示导致举报而锒铛入狱。笔者曾撰文《官员任前公示,咋成了“杀猪榜”?》以提示职务晋升的风险。该文中的典型案例如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王天朝,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的任前公示公告为期一个星期,但期满后王天朝却迟迟不见动静,一个月后正式接受组织调查,无疑是任前公示期间被人举报了。王天朝被发现是“双百院长”,贪腐上亿元,坐拥百套房产。

过,一些任命在事后也显得极为尴尬。比如在宣布对吕清海的任命时,河南省委组织部一副部长赞扬吕清海“政治坚定,阅历丰富,工作思路清晰,为人谦和坦诚,要求自己严格,担任漯河市市长是合适的”。而在漯河市召开的漯河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吕清海获得全票通过,并当选成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在有些人在网上心痛纪委,说他们太累了,同时也批评组织部,怎么会任命这么多的贪官?其实,这真是错怪了组织部。因为组织部至多有干部推荐权,而干部任命权是组织集体决定的,组织部更主要是依法“走程序”。

依笔者理解,纪委系统查出这么多贪官,对于纯洁党的组织、净化干部队伍当然是居功至伟,功劳大大的。但别忘了,纪委每查处一个贪官,组织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增大了,因为他们又要推荐、任命新的领导干部。而每年的年终工作总结,组织部门在谈工作成绩事也一定会写上新提拔、调整了多少名干部,提拔、调整得越多,他们的成绩当然就越大。也就是说,落马贪官越多,组织部、纪委就都更有成绩了,因此更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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